|
韩媒报道截图(TJB 电视台)
据韩国 YTN 新闻报道,韩国大田地方法院 13 日作出判决,当地一名男子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罪名成立,被判 6 年监禁,须佩戴 7 年电子脚链,并且 10 年之内,禁止从事与儿童和青少年相关的工作。
报道称,被告人 A 某现年 35 岁,2019 年 11 月,他在一位女性朋友家中喝酒后,半夜性侵朋友年仅 5 岁的女儿,因此遭到起诉。
A 某辩称事发时属于醉酒状态,神志不清,但法官以他能清晰陈述当时状况为由,判其性侵罪名成立。法官还表示,即便他是酒后冲动,但考虑到案件社会争议巨大,且难以衡量此事对受害人的冲击,所以被告人难逃严惩。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