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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旌德县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贴等方式,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保障,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住宿点、餐饮点扩点提质,农家乐、农家客栈蓬勃兴起,A 级以上景区从 4 个增长到 52 个,2017 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 293.46 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 12.2 亿,较上年分别增长 44.56%、45.86%。
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若干规定 ( 试行 ) 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提供制度保障。对建设创建乡村旅游示范村补助 10 万元、建设旅游厕所补助 5 万元、建设旅游停车场补助 5 万元、编制乡村旅游规划补助 5 万元。近三年累计补助 556.6 万元。
出台《旌德县住宿点餐饮点等级质量划分标准》,针对乡村旅游中的住宿、餐饮、休闲等服务从主体设计、标志、等级划分等 6 个方面进行细分。成立了由文旅、商务、市场监管、卫计、担保公司、创 A 办等 6 部门组成的评定委员会,对全县 A 级餐饮点、住宿点进行评定。明确前期指导、建设审核、证件办理等流程,健全乡村旅游质量监管体系,完善乡村旅游建设标准。
制定农家客栈扶持政策及相关工作意见,规范农家客栈经营。一是出台《旌德县农家客栈扶持政策》,截至目前,全县 39 户 145 间、243 张床位受益,补贴资金 72.5 万元。二是制定《旌德县农家客栈经营基本要求》,做到 " 三化三教三扶持 "。" 三化 ":企业化,有工商注册登记、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依法持证经营;信息化,无线 wifi 全覆盖、实现线上经营;标准化,每个房间设独立卫生间及必备基础设施。" 三教 ":教会小老板如何做好经营者、如何做好宣传员、如何做好导游员。" 三扶持 ":一方面直接补贴,验收合格后每个标准间补助 5000 元;其次信用担保,对评定的住宿点分 A、2A、3A、4A、5A 等 5 个档次,每个 A 可免抵押担保 5 万元,目前已为 20 户次农家客栈担保贷款 2500 万元;再者定点接待,出台了旌德县党政机关 A 级餐饮点、住宿点定点公务接待方案,规定在餐饮点、住宿点的公务接待支出分别不低于 50%、30%。三是制定《推动农家乐 ( 民宿 ) 行业协会发展的工作意见》,成立农家乐协会和餐饮协会,建成路西、朱旺、江村、练山和玉屏 5 个民宿群,形成乡村旅游发展集聚区。目前,全县共建成住宿点 66 家,餐饮点 71 家,床位数 4246 张。 ( 汪红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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