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叫葛兆炎,电话(137-3571-3088)浙江人。2011年赴新泰投资房地产,是新泰市永盛置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其间,应轻信他人,被山东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辉以联合投资、资金共管的名义骗去700万元投资款。之后,王辉卷款走人。我公司发现后,立即到新泰市公安局报案,举报王辉诈骗。新泰市公安局于2013年5月2日立案侦查,不久就将王辉缉拿归案,并追回了投资款700万元。
本以为案件就此结束,没想到新泰市公安局并未将该款全部返还给我们投资人,也未将该款按照法律程序移交检察院、法院。据了解,在此期间,新泰市政府曾会同公、检、法开过一次协调会,将我们案件追回的投资款700万元,只给了我们71万元,其余的629万元,据说是为了平息民愤,挪用到了当地其他案件赔偿款中,其明显滥用职权!这7年时间,王辉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案件告一段落,可应退还给投资人即受害人的629万元始终要不回来!期间受害人多次到新泰市执法单位以及他们的上级反映情况,要求退还投资款,但上述部门对我们总是避而远之,没人答理,使我们告状无门!我强烈要求山东、新泰、泰安有关部门领导,能够依法彻查滥用职权和挪用企业的投资款者,退回属于我们的投资款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