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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信息均以司法拍卖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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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对象为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春天湖工业区蓝星公司建筑面积为 5101.69㎡及占地面积为 9135.76㎡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
(一)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澄海区盐鸿镇位于潮安、澄海、饶平三区县交界地带的澄海区东北部,国道 324 线横贯全境,金鸿公路北端在盐鸿境内与国道交接,是汕头市区和澄海通往厦门、福州以及潮州市通往三百门港口的必经之地。澄海区盐鸿镇春天湖工业区位于国道 324 线盐鸿镇路段,距离三百门港口 28 公里,莱芜渡口 30 公里,地理位置较优越。工业区总面积 554 亩,工业区已全面实现了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和土地平整等五通一平。估价对象位于该 " 春天湖工业区 " 内,所处地理位置中等,交通方便,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基本齐全,经济发展水平尚可,附近中小型加工企业较多,工业集聚程度中等。
(二)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本次估价对象为汕头市蓝星化妆品有限公司厂房,总占地面积为 9135.76㎡,总建筑面积为 5101.69㎡(另有 1 幢建筑物未列入评估范围),总平面呈规则矩形。厂区正面临 324 国道,两边分别为其他工厂工业用地。估价范围为目前地上建有的 9 幢建筑物(其中 1 幢建筑物未列入评估范围),包括车间及办公用房、仓库、宿舍等,分别建于 1997、1998 年 ( 未列入评估范围综合楼约建成于 2014 年 ) 。外围设有围墙,区内空地均铺混凝土地坪。各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建筑面积(㎡)
| 建筑物概况
| 1
| 1 幢
| 1424.38
| 1997 年建,单层厂房一幢,用途为车间。外墙为混凝土结构,室内地面水泥砂浆抹平,屋面为坡屋顶钢板结构,屋檐高 5.8 米,屋脊高 8.15 米。
| 2
| 2 幢
| 1741.44
| 1998 年建,三层钢混及其他结构建筑物一幢,用途为宿舍及办公等。办公区室内用砖墙分隔,天棚采用扣板吊顶及木饰吊顶,地面铺设地砖,墙面刷白。宿舍区内外墙刷白,室内水泥砂浆找平,现基本闲置。
| 3
| 3 幢
| 990.64
| 1998 年建,一幢单层建筑物。
| 4
| 4 幢
| 34.81
| 1998 年建,一幢单层混合结构的建筑物。
| 5
| 5 幢
| 48.13
| | 6
| 6 幢
| 603.48
| | 7
| 7 幢
| 65.61
| | 8
| 8 幢
| 193.20
| | 9
| 合计面积
| 510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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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估价对象的房屋用途为工业,房屋所有权来源为澄海市蓝星化妆品有限公司名称变更,权属人为汕头市蓝星化妆品有限公司,建筑面积为 5101.69㎡,土地用途为工业,所占用地地号为 118、119、120、121,使用权面积为 9135.76㎡,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至 2048 年 12 月 20 日止。据《不动产产权情况表》中抵押情况记载:估价对象于 2014 年 9 月 2 日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盐鸿信用社,他项权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澄字第 2000057336 号。(由于评估师在本次评估现场勘查时,发现在估价对象宗地西北部存在一幢楼高 5 层的建筑物未列入《房地产权证》、《不动产产权情况表》中,经咨询办案法官后确定该建筑物未列入评估范围,本次评估仍以《房地产权证》、《不动产产权情况表》证载为准。因该建筑物位于委估宗地上,若对估价对象整个厂区进行处置,势必涉及该建筑物的产权和房产价值问题,在此提醒本报告的使用人注意。)
一、评估对象概况 详细情况请查看评估报告书
㈠评估范围及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许春琪持有股金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该经济行为涉及的许春琪在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里信用社账户内(账号 50000000003934535)的股金 5500 股。
㈡被投资单位概况
名称: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注册号:91440515193137918A
法定代表人:黄廷俊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益民路永华园 13 幢
企业类型:股份合作制机构
成立日期:1986-12-15
营业期限:1986-12-15 至 2019-05-25
注册资本:88,000 万 ( 元 )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本次评估对象为许春琪在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里信用社账户内(账号 50000000003934535)的股金 5500 股,股权证编号不详。开户日期为 2005 年 6 月 6 日,原始价值 5500 元。
二 . 评估过程及结果:
㈠ 评估过程
在实施评估过程中,我们对产权持有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权以及其它资料进行审核、
验证,对船舶状况进行现场勘查,并对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情况进行调查、询证,搜集有关资料,对评估对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1、评估方法
市场法,又称市场比较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现行市价法等,是国际公认的一种常用的资产评估方法。该方法以活跃、公平的市场存在为前提,通过市场调查,选择若干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已交易资产作为参照物,将参照物与评估对象进行对比分析、调整差异,最后从参照物已交易价格修正得出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其基本公式可概括为:评估值=调整差异后参照物资产现行市场的平均值
市场法运用的基本步骤包括:
⑴选择参照物;
⑵在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选择比较因素;
⑶指标对比、量化差异;
⑷在各参照物成交价格的基础上调整已经量化的对比指标差异;
⑸综合分析确定评估结果。
汕头市澄海区丰泽园沟下池巷东侧宜诚轩 106 号房地产 [ 建筑面积 36.8 平方米 ] ,评估价 813400 元。
位于汕头市澄海区中心城区丹虹园 6 幢 604 号房地产 [ 用途:住宅;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 0371964 号;房产面积 111.86 平方米 ] ,评估价 621900 元。
估价对象概况:
A、汕头市澄海区南兴园 11 幢 612 号房地产
估价对象位于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南路与环城南路交界的西南片区,西临中山南路,与 " 南盛花园 " 隔路相望,南面为打铁街,地理位置比较优越,居住人口密集,市场、学校、银行等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完善。但随着新城区发展,该片区相比之下也存在道路较窄、停车难等问题,总体居住环境一般。
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位于小区内,门牌号为 " 南兴园 11 幢 "。该楼楼高七层,属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成于 1999 年 10 月 31 日,外墙面贴玻璃马赛克,配铝合金窗,外观普通。
本次估价对象为该楼的 612 号房,建筑面积 179.20m2,东南北朝向。据现场勘查可知,估价对象室内分隔为三房两厅,层高约 3 米,楼地面铺木地板,部分为地砖,内墙面刷乳胶漆,天花局部吊顶,水电配套设施齐全,通风及采光条件良好。
估价对象房屋规划用途为 " 住宅 ",土地取得方式为 " 受让 ",土地性质为 " 国有 ",土地用途为 " 商住 ",土地终止日期不详。
B、汕头市澄海区南兴园 11 幢 612 号房室内物资: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现状
| | 日立背投电视
| 日立,CWT52A80W,2006 年制造
| | 台
| 旧
| | 海尔立式空调
| 海尔,立式,KFRd-72LW/Z5
| | | | | 红木沙发(10 件套)
| 红木沙发
| | 套
| 无法鉴别其红木种类,本次评估以普通木家具为准
| | 分体式空调
| 海尔:KFR-35GW/Z2、KFR-48GW/Z;三菱:MSH-09NV
| | | | | 餐桌(5 件套)
| 木质材料,一张椭圆桌 + 四张椅子
| | | | | 三星三开门冰箱
| 苏州三星电子,BCD-270MIV*,
总容积:270L,高度约 1.85m
| | |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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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评估人员现场勘查,上述物品均属汕头市澄海区南兴园 11 幢 612 号房室内配套安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该批家用电器及家具均已使用十多年,外观偏旧,成新率较低,目前闲置无使用,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测试。
1. 土地实物状况
四至
| 估价对象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同益路南侧宜嘉名都花园 4 幢 203 号,北至同益路,南至广益路,西至阜安路,地理位置较好。
| 共用面积
| 38266.43 平方米
| 形状
| 较规则
| 开发程度
| 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所在土地已达到红线内外 " 五通一平 "(给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供水供电保证度较好
| 土地使用期限
| 至 2071 年 11 月 13 日止
| 地形地势
| 较平坦
|
2. 建筑物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坐落
| 汕头市澄海区同益路南侧宜嘉名都花园 4 幢 203 号
| 所在楼盘名称
| 宜嘉名都花园
| 总建筑面积
| 154.06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总层数
| 共 17 层
| 评估楼层
| 位于第 2 层
| 规划用途
| 住宅
| 实际用途
| | 平面布置
| 室内为住宅格局
| 装修情况
| 外墙条形砖,内墙乳胶漆,楼地面为地砖,天花为乳胶漆、吊顶,门窗外防盗门、内木门、铝合金玻璃窗。
| 设施设备
| 水 电
| 暗设
| 电 梯
| 配套
| 空 调
| ——
| 消 防
| | 使用与维护
| 竣工年月
| 2009 年
| 新旧程度
| | 使用状况
| 使用中
| 维护与保养
| 有正常的维护与保养
| 物业管理
| 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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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状况
1. 土地权益状况
土地所有权状况
| 土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状况
| | 他项权利设立情况
| 设立抵押权
| 土地使用管制
|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未显示土地使用管制情况
| 其他特殊情况
| 此共用土地面积是整幢楼房的产权人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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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筑物权益状况
房屋所有权状况
| 权属人
| 陈程芒
| 权属资料
| 《不动产产权情况表》,证号详见估价结果明细表
| 共有情况
| 为单独所有
| 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
| 2009 年向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
| 登记时间
| 2012 年 07 月 25 日
| | | 出租或者占用情况
| 使用中
| | 受理编号:T201501729,抵押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支行;债权数额:1060000 元;抵押范围:建筑面积(154.06)平方米及用地面积(31.80)平方米;他项权证号:粤房地他项权证澄字第 2000057825 号;登记日期:2015-05-27;抵押期限:2019-05-17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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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范围
估价对象为汕头市澄海区澄江路宜居华庭 5 幢一层 5-F10 号连二层 5-F10 号(复式)房地产,建筑面积为 1,821.42㎡。
2、权属状况
汕头市澄海区城区房产交易所《不动产产权情况表》载明:《房地产权证》列粤房地权证澄字第 2000001273 号,房地产权属人为林雪东,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为 2008 年向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元号为 440515009004GB80002F00050010,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该房地产已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由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以(2016)粤 0515 财保 2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并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重新委托评估〔评估委托书列:(2018)汕澄法司评委字第 55 号〕。
3、标的物概况
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位于澄海区澄江路南侧、宁川路东侧的宜居华庭住宅区,为新建成商住楼,外墙贴条形砖,配铝合金玻璃窗,水、电等设施配套齐全,外部观感较好。
估价对象位于该建筑物第一、二层,室内一、二层相连通,配二道步行梯,建筑面积 1,821.42㎡,其中一层建筑面积 608.28㎡,二层 1,213.14㎡。楼地面铺地砖,内墙刷防火漆,天棚吊顶,现分隔成若干单元,作商业用房使用。
4、区位状况分析
澄海区地处广东省东部潮汕平原韩江出海口,位于东经 116 度 41 分 --116 度 54 分,北纬 23 度 21 分 --23 度 38 分之间。东南濒临南海,西北与潮州交界,西南毗邻汕头市区,东北连接饶平县,东与南澳岛隔海相望。2003 年 4 月,经国务院批准,汕头行政区划调整,澄海撤市设区,成为汕头市辖区,辖凤翔街道、澄华街道、广益街道、东里镇、盐鸿镇、莲华镇、溪南镇、隆都镇、莲上镇、莲下镇、上华镇等三个街道和 8 个镇,共 213 个居委会(村委会),全区总面积 345.23 平方公里,全区总人口 71 万人,是典型的人多地少地区,全区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素有 " 一山一水八分地 " 之称。国道 324 线自西向东贯穿全境,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韩江四条支流东里河、莲阳河、外砂河和新津河自北往南呈扇形流经全区,注入南海,海岸线长达 66.9 公里,浅海滩涂总面积为 121.33 平方公里,可供开发利用面积 100.53 平方公里,海洋资源很丰富。
改革开放以来,澄海经济发展快速。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措施,如降低地价、电价、规费等,以及优化服务等方面,多方吸引国内外客户到澄海投资兴办实业。同时,鼓励国营、集体、三资、股份制、私营个体等多种所有制性质的经济一齐上,促进了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全区初步形成以轻型加工业为主体,塑料玩具、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工艺美术、建筑材料等支柱行业相互配套的工业新格局。
经估价人员现场勘查,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位于澄海新城区,北临澄江路,西临宁川路,交通较便捷;区域内水、电等设施配套较齐全,规划及环境条件较好,周围有澄海地税局及和江花园、澄江花园等住宅区,商贸集聚度较好。
汕头市澄海区南兴园 16 幢 802 号建筑面积 80.39㎡的房地产。
南兴园位于汕头市澄海区中心城区,南临区间路,北靠环城西路,东至南兴路,地理位置一般,交通便捷度一般,周围人口密集度尚可,各种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但区内总体规划布局并不十分合理,居住环境只属一般。
估价对象所在门牌编号为南兴园 16 幢,系一幢 8 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商住楼,南北朝向,建成于 2010 年。其外墙面贴方块转,配铝合金窗,外观一般。
估价对象为该商住楼的 802 号房,层高约 3 米,东南向二面采光,带露台,建筑面积为 80.39㎡,, 估价对象室内采用砖墙隔断,水电设施配套齐全,总体通风、采光条件良好。
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产权情况表》记载: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来源为黄丽鸳 2010 年向汕头市澄海区居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房产证号为粤房地权证澄字第 2000082774 号,全套总建筑面积为 80.39㎡,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来源为出让,分摊用地面积为 12.68㎡。他项权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澄字第 2000016463 号,抵押权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支行。该估价对象曾于 2015 年 4 月被澄海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澄海区人民法院(2015)汕澄法凤西执字第 6 号文查封,查封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20 日至 2018 年 4 月 19 日。截至价值时点,在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中未见解封登记记录。
来源 @汕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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