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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称房内“闹鬼”,到房产中介门口贴大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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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9 22:33: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建公宣 记者 顾元森)9 月 29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建邺警方了解到,近日陈女士到一处房产中介,往玻璃门上贴了一张大字报,声称新买的房子里闹鬼。中介认为这是陈女士故意找借口毁约,并报警求助。
当时,民警赶到现场后,陈女士将大字报取了下来。陈女士告诉民警,她和家人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位于河西的房子后,一次性交了 100 万元定金。随后,一家人开始筹备入住,并订购了 80 万元的家具,在厂家上门量尺寸时,陈女士声称自己看到衣帽间有一个影子,披着头发,一瞬间就消失了。她吓坏了,决定不买这套房子,要与中介终止合同,并让中介找 " 阴阳眼 " 去看。
中介人员拒绝了她,并称 " 阴阳眼 " 不是正规的房屋鉴定机构。双方没有协商成功,陈女士便到中介门店贴了一张大字报。据了解,中介曾答应帮陈女士卖掉她目前住的房子,这样陈女士才有购房资格,但房子一直没有卖掉,中介认为陈女士是因为没有资金来源和购房资格,所以编造了理由,想要终止合同,拿回 100 万的定金。
民警告诉陈女士,不能以房间有鬼这种迷信说法来解除合约,这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双方如果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对此,律师表示,签约双方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如果要撤销,根据合同法 54 条规定,应存在胁迫、欺诈、乘人之危、显示公平和重大误解才可以撤销,当事人完全凭自己的主观臆断提出解除合同,这不是法定理由。陈女士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持,她不能撤销合同,否则她应承担违约责任。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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