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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重庆 1 月 2 日消息(记者吴新伟)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 日发布公告称,2019 年重庆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将由 2018 年的 15455 元 / 平方米调整为 17630 元 / 平方米。
该公告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和的决定》 ( 市人民政府令第 311 号 ) 规定测算,2019 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 17630 元 / 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
据悉,该市在 2017 年初修订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对房产税征收对象、税率等做了明确规定。其中,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分为三类: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其中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 2 倍 ( 含 2 倍 ) 以上的住房。
当地房产界人士表示,高档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为房屋净值,按此征收标准,估计目前市场上 95% 以上的房屋不受高档房房产税的影响。市面上的一些高档住房将受益于房产税线的调整,尤其对于一批改善性住房项目会形成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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