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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地产讯 2018 年 12 月 31 日晚间,建业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建业新生活订立房产营销代理服务框架协议,据此,公司同意采用而建业新生活同意提供房产营销代理服务。
房产营销代理服务框架协议于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止、2020 年 10 月 31 日止及 2021 年 10 月 31 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3.12 亿元、3.2 亿元及 3.3 亿元。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止一个月,建业新生活向建业地产提供的房产营销代理服务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686 万元(未经审核)。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止一个月,建业新生活持续向建业地产提供房产营销代理服务。鉴于建业地产将推售更多房地产项目,现时预期建业集团将于房产营销代理服务框架协议期内向建业新生活获取更多房产营销代理服务。
建业地产表示,房产营销代理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及年度上限属公平合理,且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乃按公司的正常商业条款或更优条款进行,以及订立房产营销代理服务框架协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据了解,建业地产主席、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胡葆森拥有建业新生活 100%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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