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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月1日起,广东省公安厅开通“厅长信箱” [打印本页]

作者: 咏知道    时间: 2021-4-28 22:53
标题: 5月1日起,广东省公安厅开通“厅长信箱”
群众可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反映情况、表达诉求
4 月 28 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据介绍,2021 年 5 月 1 日起,广东省公安厅依托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利用省公安厅自有媒体,在互联网平台设立 " 厅长信箱 "。广大群众可通过平台,随时随地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 厅长信箱 " 采取 " 前台受理、后台流转、网上沟通、网下办理、限时反馈、跟踪督办 " 的办理模式,实现平台与具体业务警种、各地市公安机关之间的互联互通互动,确保网上咨询、投诉、举报等来信 " 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
省公安厅办公室政委陈宾龙介绍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认真对待每一封群众来信,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悉数受理、分析和研究,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公安机关将及时整改;对合理的诉求,公安机关将立即着手解决,跟踪督导落实;对发现诬告陷害等情况,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群众普遍关注和适宜公开的信件,公安机关将通过官方平台进行公开发布。
据介绍," 厅长信箱 " 依托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搭建,在广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设立 " 厅长信箱 " 板块,以弹窗、飘窗及根目录等形式呈现,方便群众查找使用,同时 " 广东公安 " 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以菜单链接方式,一键跳转至 " 厅长信箱 " 版块,群众可实名登录后在该版块反映问题、举报投诉,公安机关会为来信人保守必要的秘密。
陈宾龙表示,全省 21 各地级市公安局网络平台也将参照省公安厅 " 厅长信箱 " 模式,加快设立 " 局长信箱 "。省公安厅和各地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将亲自批阅来信,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并作出回复。
公安机关提醒," 厅长信箱 " 不直接受理报案,不接受紧急报警求助,当公民遭受不法侵害等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拨打 "110" 报警服务热线或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采写:新快报记者 林钢威 通讯员 粤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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