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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8年1-7月乌市房产中介投诉情况公示 [打印本页]

作者: urfeit19971225    时间: 2018-8-19 12:17
标题: 2018年1-7月乌市房产中介投诉情况公示
2018 年 1-7 月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共计接待房地产中介投诉 96 起,解决 70 起,26 起协调中,投诉解决率达到 73%。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六方面:一是房屋现状不详,包括是否抵押,是否查封,是否有房产证、土地证等 ; 二是办理贷款纠纷 ; 三是房屋基本信息不符,包括修建年代,产权面积、楼层、房屋性质等 ; 四是缴纳税费纠纷 ; 五是未阅读核对合同内容,仓促签订合同 ; 六是中介服务项目纠纷。






案例解析:
乌鲁木齐一市民翟先生,委托乌鲁木齐小蜜蜂美业商贸有限公司出租一套房屋,翟先生和中介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5 日签订了《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并约定中介公司按季代收房租支付给翟先生。但是,从 2018 年 2 月 10 日至 2018 年 8 月 10 日两个季度的房租并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给翟先生。翟先生前去中介公司收取两季度的房租,但中介公司拒绝支付房租,双方由此产生纠纷。随后翟先生到乌鲁木齐市房产中介协会投诉乌鲁木齐小蜜蜂美业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按季度支付房租,要求中介公司解除合同并将应支付的房租一并支付。目前该投诉件仍在协调处理中。
温馨提示:
出租房屋时,房主委托中介公司出租的,应选择在房产局备案合格的中介公司进行房屋出租。要注意签订规范性的代理合同,检查代理合同是否有中介公司为所委托的房屋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提前约定好违约责任,是业主保障自己正当利益的重要手段。
(来源: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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